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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因恶搞手机彩铃丢单被公司辞退,合理吗?

193
  袁小姐平日里喜欢用一些搞笑的个性化手机彩铃声。1个月前,她迷恋并用上了“我不接、不接,就不接……”的有趣彩铃接话音。两星期前,袁小姐所在的公司与一家客户洽谈一笔30万元的业务,袁小姐负责与对方联络。在决定由哪家公司接这笔生意的那天早上,客户想与袁小姐所在公司的总经理碰面,便打手机通知袁小姐。由于手机信号不好,客户连续打了5次都因话音不清晰而被迫中断,每次通话中断后重新再拨,听到的就是“我不接、不接、就不接……”的声音。客户老总被惹烦了,拒绝再与袁小姐联系。第二天,袁小姐所在公司得知此事后,这笔业务已落入他人之手。公司认为袁小姐使用手机不当,致使公司蒙受损失,以此为由将她辞退。袁小姐则认为,公司仅凭客户反映,就以播放音乐不当为理由来辞退她,是没有道理的,于是她把公司告上了当地仲裁委,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对此,你怎么看?

查看案例解析

193楼

  袁小姐作为负责联络客户的员工,应该知道客户拨打其手机时会听到这段不合适的彩铃声。她事先不作更换,以致客户造成误解,并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确有一定过错。至于这是否可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关键在于员工的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严重违纪”。



  如果公司未为袁小姐配备公务手机,她偶尔在上班时间使用自己购买、公私兼用的手机时彩铃声设置不当,最多属于轻微违纪。即使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发现一次手机彩铃声设置不当,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这对于袁小姐而言惩处力度过大,也难以被人接受。但如果袁小姐多次违反这个公司规定,并经指出后拒不改正,就加重了违纪情节。



  如果公司专为袁小姐配备公务手机,同时规章制度规定“发现一次手机彩铃声设置不当,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规章制度虽无规定,但如果她的手机彩铃声设置严重不当并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公司解除其劳动合同未必有什么不妥。



  因此,判断公司以此辞退袁小姐是否合法一是要看公司有没有为其配备手机,二是看其规章制度里有没有相应的对“使用彩铃不当到什么程度构成严重违纪”的规定,三是看其规章制度是否合法有效并告知了她。



  案例延伸解读:怎么样才算是严重违纪?



  法律对何谓“严重”未作明确规定,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以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三个条件:其一,劳动者的违纪行为在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中被列为应当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其二,规章制度合法有效并告知劳动者;其三,劳动者的行为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什么是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首先内容要合法。就本案而言,一般来说,员工有随意设置自己购买的手机彩铃声的权利,但用人单位可以对公司购买的用于公务的手机彩铃声设置进行规范,或者即使未为员工专门配备公务手机,也可对于员工在上班时间使用自己购买、公私兼用的手机彩铃声进行规范。



  其次,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制定和公布程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员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员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员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直接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员工。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员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进行修改完善。



  当然,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可能面面俱到。如果规章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或虽有明确规定但员工认为该规定显失公平的,应如何处理?这就要视具体情节来定了,但必须符合一般人的判断标准。

2014-03-31 00:00:00 回复
雪鱼呀

192楼 雪鱼呀

遇到这种任性有趣的员工也是醉了啊 只能自认倒霉了啊

2015-12-31 13:51:13 回复
三江源

190楼 三江源

遇到这种员工,公司认倒霉吧,赶紧付钱走人!

2014-05-07 11:29:45 回复
笨格格

189楼 笨格格

彩铃的设定属于个人问题,公司如果发现此问题可以引导性纠正,但是没有权利直接辞退。毕竟以此理由辞退员工,于情于理都很牵强。

2014-04-29 10:22:13 回复
dcadmin

188楼 dcadmin

公司证据不足,证明袁小姐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2014-04-24 15:59:22 回复
南国一叶

187楼 南国一叶

本人认为,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中包括这一条,可以按制度处理,但是从人性管理出发,这样的处罚是否过重,如果是其屡次被劝而当事人拒不改正,就应另当别论!

2014-04-23 17:12:03 回复
知止不殆

186楼 知止不殆

此案例中袁小姐不能以此手机设置铃声不当就作辞退处理,这样做公司面临诸多法律风险。首先要综合考虑,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否有针对此违规的处罚规定。其次,公司制度有否员工签名确认已熟知违反处罚的规定要求。最后,就是界定严重违反程度必须作出辞退处理的尺度,以及处罚制度的合法性,总之,需要加强员工素质及业务能力的培训,完善公司制度及工作流程,加强各项工作的考核与检查,不能一出问题就作辞退处理,这将对公司的团队建设与人心凝聚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2014-04-10 12:02:47 回复
金珊羽

185楼 金珊羽

公司在没有完善规章制度的情况下,个人认为这样处理不是很妥,现当事人要求给予经济补偿应该支付,其实公司辞退一个人需要多方面考虑,招录一个好员工不容易,对于无意间范一次错的员工就辞退处理对公司的后续发展,凝聚力的形成会有一定的影响,通过这件事,公司需要从培训方面、规章制度的完善方面下功夫。

2014-04-09 15:23:59 回复
呆瓜蜗牛

184楼 呆瓜蜗牛

不能轻易放弃一个员工。招来了放弃了,再去招聘一个,增加成本。给她个警告,他会更兢兢业业工作的

2014-04-09 14:06:24 回复
大源

183楼 大源

案例中袁小姐有一定的责任,辞退不妥。可以给警告处分或经济惩罚等。

2014-04-09 13:13:45 回复
moonlakelily

182楼 moonlakelily

首先应该看公司是否有相关规定,如果有的话看具体损失情况,最后在合法的情况下予以处理。

2014-04-09 09:56:37 回复
清新小酷

181楼 清新小酷

公司应该给特殊员工配手机,如果是因员工个人手机,那不能算,私人用品,用于公用,如果是公司手机,员工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了

2014-04-08 17:25:28 回复
萤火虫81

180楼 萤火虫81

辞退 这个字眼 太显眼了
单子丢了 可以找得回来
人员丢了 就不好办了
有时 要考虑到利弊的两面性吧

2014-04-08 12:24:06 回复
王颖1976

179楼 王颖1976

我认为虽然设置铃声是个人行为,但是袁小姐应该很明确的知道她的职业身份,在工作时间段,使用这样的铃声,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自己是客户,听到这样的铃声,是否会产生不愉快,更何况,她的客户已经给她打了很多个电话。如果事后袁小姐在第一时间找到客户进行解释或者赔礼道歉,仍然丢单的,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公司选择直接开除话,就有些惩处太过了。如果事后不做任何补救措施,那丢单就是袁小姐的责任,给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个人认为是可以直接开除,前提是必须要将“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者,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写入公司规章制度或员工手册。

2014-04-08 11:35:52 回复
楚国英雄

178楼 楚国英雄

虽然说袁小姐有一定的责任,但是还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至少要给她一个培训改过的机会或者培训的机会
而且,公司也没有明文规定
所以公司应该给予赔偿金和待通知金

2014-04-08 09:28:58 回复
笨笨2014

177楼 笨笨2014

就目前案例中表述的公司肯定不合法的,需要支付违约金。在此情况下,公司可以选择典型事件进行宣传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公司完善自身管理。
1.制定公司对外联系的人员行为规范要求及违反所需承担的责任;
2.进行员工代表大会同意并培训;

2014-04-08 09:09:59 回复
lingli李

176楼 lingli李

我认为合理但处分有些重。员工在成为公司的一分子的时候起,就代表了公司的形象。在做业务时要充分考虑到这一点,并且设身处地的站在客户的角度上看待这个铃声所带来的影响。作为业务人员这样做而且很不专业,不让人信服。

2014-04-07 15:27:32 回复
空间叶子

175楼 空间叶子

是的不能辞退

2014-04-06 18:16:32 回复
简爱梦婷

174楼 简爱梦婷

袁小姐这种行为属于工作失职,需在公司的制度中明确规范这种行为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如何界定。个人认为:可以先予以惩罚,书面检讨及工资考核。在以后的工作中仍然有此行为,则留下书面证据,经培训后进行调岗,调岗之后仍然我行我素,最后可考虑对其辞退,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留下一系列证据。

2014-04-04 12:22: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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