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坑 2017-12-30 16:57 回复 赞(0) 6楼
大库三支笔黄震 2017-12-30 09:56 回复 赞(0) 3楼
你这个问题难度不大,要考虑专业性回答的话,真的要考虑付费咨询呀?要杀死很多脑细胞的!不过我很喜欢认真的人,你的提问很规范感动了我。
1、公司名称多次变化,还和别的企业合并变成新的公司等,劳动关系存续,工龄连续计算;
2、是否自动变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这点存在争议,订立“无固定期限”可分为可以订立、应当订立、视为订立三种情形,还有五种条件,从你的情况分析,属于应当订立的情形;
3、单位使用调岗的技术来诱导你辞职,可要当心,这是一家有“水平”的单位,你参考我在总结栏目写的一篇文章,做相应的准备,但看得出来你也是维权高手,哈哈,一场对决在所难免。
4、建议待“工资砍半”事实成立后再行事,其实单位大问题没有,单位估计在做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调岗”的合理情形,但协商不成,经济补偿是没问题的。
前几天写了一篇20025个字的长文,精力耗尽,简单回答,对不起!
JonyR 2017-12-30 09:46 回复 赞(0) 2楼
你这个情况好复杂阿,你是什么部门的?综合起来讲,你这几个问题的最终目的是我要告公司,我要仲裁,那怎么才能将仲裁主张的赔偿最大化,取决你的取证资料,所以从现在起,你要尽可能的收集有利于你的资料,包括劳动合同,考勤,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你审批报批的文件,最终的结果也就是N+1了,你工作了几年陪你相应的工资加一个月的通知金,社保未缴纳部分,肯定为补缴。
下面一个部分,很有可能发生,你仲裁成功,但是公司就是不给钱,给你耗着,因为你已经跟公司拉破脸了,等你上升到法庭的时候,他会适当的给点,但是还是不给完,就跟你耗着,普通老百姓,根本耗不住的,那你就要问了?怎么办?这种情况我个人建议,找个合适的机会跟领导谈谈,毕竟10多年的工作经历在那儿摆着,自己的态度摆端正,干我肯定是不干了,但是我还是想拿到应得的部分,我也不强求其他的赔偿,主动辞职,还可以挽回一点在公司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