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劳动合同有哪些条款? 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哪三个问题?这三个问题如何解答呢?
1、劳动合同有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2、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哪三个问题
1)劳动合同主体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条件
2)签订哪类劳动合同和附件
3)如何签署和交付
3、这三个问题如何解答
1)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
2)合同类型:固定期、无固定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附件类型:确认书、竞业限制协议、保密协议
根据具体情况选择。
3)在用工之日签或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最后在办公室签字,必须本人当面签字;公章骑缝章不可少;一份给本人,一份单位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