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临床三基训练医院管理分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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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领导下,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根据本辖区考生情况及专业特点,依据实践技能考试大纲,负责实施实践技能考试工作。已经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可以免于实践技能考试。
经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批准的,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二级以上医院(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院除外)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标准的机构,承担对本机构聘用的申请报考临床类别人员的实践技能考试。
承担实践技能考试的考官应具备下列条件:取得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3年;具有1年以上培训医师或指导医学专业学生实习的工作经历;经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进行考试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由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颁发实践技能考试考官聘任证书。实践技能考试考官的聘用任期为2年。
2)实践技能考试合格的考生应持实践技能考试合格证明参加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成绩合格的,授予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医师资格证书”。
(5)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
1)传统医学师承医师资格考核。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或经多年传统医学临床实践医术确有专长、不具备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师承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同等学力,并连续跟师学习满3年。师承人员的指导老师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中医类别中医或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中医或民族医临床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中医或民族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独特的技术专长;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信誉良好;在医疗机构中坚持临床实践,能够完成教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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