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锦标制度拓展模型的高层管理者报酬差异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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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提出并证明存在非生产性行为时的报酬差异和公司绩效都有所下降。锦标制度基础模型假设个体是完全相同的,没有考虑个体特征差异对报酬差异设计的影响。本书通过引入管理者特征变量,建立了锦标制度的拓展模型。考虑到锦标制度能够引起管理者采取减小竞争对手业绩的非生产性行为,本书又在上述拓展模型的基础上引入非生产性行为变量,建立了锦标制度的再拓展模型。两个拓展模型的对比分析表明,存在非生产性行为时的报酬差异和公司绩效都有所下降,并使用实验数据资料验证了这一结论。
第二,提出当管理者特征为对称信息时,所有者无法按照非对称机制设计防止合谋的报酬差异契约。现有的防止合谋的非对称机制主要是以歧视对合谋者进行人为的区别对待,这与许多国家维护公平就业的实践相违背。本书在强调管理者特征差异的基础上建立防止合谋的非对称机制,并证明,当管理者特征为公共信息时,参与合谋的管理者可以据此公共信息分配合谋收益。因此,所有者无法制定实现管理者努力组合的报酬差异契约。
由于分配公平与否直接关系到每个人当前、长远的物质和精神利益。从人际互动的角度看,公平涉及人的尊严、地位以及相互关系;从组织管理的角度看,公平涉及上下级关系、群体氛围、团队凝聚力以及组织绩效。因此,当人们对锦标制度产生不公平感时,为谋取公平,或者通过自我安慰达到心理平衡;或者通过消极怠工、减少自己的支出或要求增加收入等手段来改变自己的收支状况;或发牢骚、制造人际关系矛盾;有的可能离职、寻求高报酬的工作。除此之外,人们还会提高非生产性行为的投入以对组织的不公平现象做出反应,通过间接不支持工作、故意设置障碍等手段来改变他人的收支状况。格林伯戈(Greenberg,1996)认为,当遇到不公平时,个体进行非生产性行为的目的可分为恢复公平和报复两种。恢复公平是指个体采取非生产性行为以弥补其自认为应该得到而没有得到的那部分报酬。而报复行为则是指个体为了对那些妨碍自己利益的人施加不利影响而采取非生产性行为,这种行为可能并不导致报酬的重新分配。而且由于非生产性行为是一种可自由决定的、从属于正式角色之外的行为,所以改变非生产性行为是个体可以选择的一种重要策略。随着报酬分配的不公平感的增加,非生产性努力水平也会提高。
相对剥削理论则认为,管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