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Offer的性质:
我们通常说的offer,其实就是《录取通知书》英文“offer letter”的缩写。offer的性质属于是用人单位希望与被录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要约。
用人单位一般会在offer中向被录用者明确报到时间、地点、工作岗位、薪酬待遇等信息。被录用者收到offer后,如果表示同意,则需要在指定的时间内给予用人单位答复或是向用人单位报到,自此,双方就劳动合同的订立达成合意。
题干中只披露了公司HR向小A通过公司邮箱发送《录用通知书》的情况,但是未能说明小A是否在规定时间内给予HR答复是否接收公司的offer。
题主可以检查一下发送《录用通知书》所用的点电子邮箱的收件箱,看是否收到了小A按照规定发送的接受offer的电子邮件,如果没有收到,那说明小A没有接受贵司offer,则劳动合同订立合意未能达成,也就不用考虑接下来应对问题了。
如果小A在规定时间内回复了邮件表示接受贵司offer,那HR就要考虑如何处理该问题。
二、Offer适用法律:
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并未将被录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订立劳动合同进行磋商的阶段纳入劳动合同法规制的范围。所以在司法实务中,因为offer而产生的争议,一般认为是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调整。
Offer是用人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前向应聘者发出的法律文件,是用人单位希望建立劳动关系的要约,受《民法总则》、《合同法》的调整,因此,因offer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不适用仲裁程序前置,守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主张权益保护。
三、Offer取消的风险及对策:
如前所述,offer是用人单位与被录用者之间的一种协议。被录用者接受offer,即对双方产生拘束力。如果用人单位出尔反尔,就会给被录用者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导致损失的发生。根据诚信原则、先合同义务,用人单位需要赔偿被录用者的经济损失。
当被录用者提出信赖利益损害赔偿请求时,可以主张损失的赔偿范围包括:
1、主要的经济损失。一般为被录用者自原单位离职后的按计划加入贵公司应得工资收入损失、应得经济补偿等;
2、其他损失。比如答应入职后即可报销的面试中的交通费、入职体检费等费用;
3、机会损失。一般为被录用者因接受贵司offer,而放弃其他的就业机会。
以上这些损失法院在具体判决时都会考虑在内的,但是,对于损害赔偿数额的合理性,法院会结合个案具体情况予以综合考量。
有人说“疫情”是一个“不可抗力”,但是“不可抗力”只能成为减少损害赔偿的一个个因素,HR不能坐等求职者和自己公司打官司。
在这种情况下,贵司HR应该主动跟小A取得联系,可能的情况如下:
1、HR先确认小A是否具备可以按时报到的条件,如小A因为疫情,无法按时报到,
则HR可以顺水推舟,告知小A因无法来报到,那offer失效,公司也不会小A未能按时报到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2、HR如与小A沟通之后,确定小A可以如期报到,然后HR要跟小A如实说明,因为疫情影响,小A的职位无奈被取消,HR也是很希望小A按时录取的,但是现实如此,HR现在也是压力山大,希望小A谅解,看小A的态度。如果小A提出赔偿要求,那也希望HR注重沟通技巧,确认实情,看是否可以把赔偿降到最低。
四、offer发放注意问题:
其实在人力实际操作中,除了疫情这种被迫取消offer的情况,还有人事调整、重大经营变动等带来的offer取消的情况,所以,HR在发放offer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体现确定性:用人单位在offer中个约定工作岗位、薪资待遇、工作地点、报到时间等,建议Offer不能体现太多未来可能不会实现的薪资或者福利。
2、列明材料清单:可以在offer中注明要求提供原单位离职证明、社保记录、体检记录等材料,只有上述材料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offer方能生效。这是一种常见的做法,而且被接受度也比较高,有比较广泛的适用范围。
3、列明取消offer条件:用人单位可以在offer中列出不予录用或者取消offer的权利等授权条款,例如提供虚假履历,编造虚假履历,存在不良职业道德问题等。
4、年终奖表述要严谨:有很多hr为了能吸引应聘者入职自己的企业,在下发通知时会写上年终奖。但实际上年终奖没有一个固定数值,并且最终是否要发年终奖也不确定。这就需要在通知书中体现到——发放与否、发放数额是按照当年企业情况决定。
5、可以有选择的发出offer:对于用人单位的部分岗位,被录用者并不看重offer,因此,对于这部分的被录用者,用人单位可以不采取发offer的做法,以减少风险的发生。
6、取消offer注意取证:如遇拟录取员工存在职业道德、虚假欺诈等各种情形,因为此类情形取消offer时,就应该注重于调取到一定的证据,有充足依据时再取消offer,以避免相应的赔偿责任。
Tips1:虽然“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但是offer取消企业还是要担责任,具体做法在正文中已经提到。
Tips2:offer属于要约,要谨慎设计与发出,如遇到因为企业原因取消,还要做好赔偿准备,如果遇到拟录取者原因取消,要注意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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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楼 固执的榴莲
打卡打卡学习学习。
丛晓萌
@固执的榴莲:欢迎
39楼 L3linda
在实操中要把控offer的约束力和严谨性,文中提出的思路比较完善,值得借鉴。
丛晓萌
@L3linda:有帮助就好
38楼 L3linda
在实操中要把控offer的约束力和严谨性,文中提出的思路比较完善,值得借鉴。
37楼 L3linda
在实操中要把控offer的约束力和严谨性,文中提出的思路比较完善,值得借鉴。
36楼 枫丽
有好多公司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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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晓萌
@枫丽:发的时候注意即可
35楼 玄烨37811
实用且全面,谢谢分享!
丛晓萌
@玄烨37811:多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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