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劳动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在劳动法特殊规定之外,也可以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那么,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吗?违约金与经济补偿、赔偿金能同时获得吗?
02 案例
案号:(2018)苏0118民初81号,与主题无关的内容予以省略
2013年7月1日,杨某至某区某高级中学从事语文教育工作。
2013年12月20日,杨某与学校签订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份,该聘用合同书约定: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约,过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中乙方违约应当承担的责任中载明:1、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金额空白);2、承担附加协议中所约定的违约金和其他违约责任;3、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16年10月13日,学校出具证明一份,载明同意杨某参加2016年下半年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某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2017年1月9日,杨某被苏州市吴中区某管理服务中心录取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017年1月11日,杨某向学校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2017年2月4日,学校收取杨某81108元,收据备注栏载明系违约金。同日,杨某向学校提交解除(终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申请表,学校向杨某出具了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
2017年12月20日,杨某向南京市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仲裁请求学校退还收取的解聘违约金。后以超过仲裁法定审限为由,提出不在该委审理,该委予以准许,杨某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同仲裁请求。
法院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事项可约定违约金,除此情形外,双方不得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学校向杨某收取81108元的收据明确载明系违约金,学校辩称该款系杨某要求提前解除聘用关系对其造成损失的赔偿,对此未举证证明,杨某亦不予认可,本院不予采纳。
因此,学校在解除聘用关系收取杨某违约金81108元,无法律依据,应予退还。
03 分析
一、对劳动者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1、培训服务期可以约定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对于培训服务期实务操作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在为员工提供培训时,要把培训性质明确界定为专业技术培训。
第二,要对费用构成进行明确,包括直接培训成本:在培训组织实施过程之中培训者与受训者的一切费用的总和,如讲师课酬,学员的交通、食宿费,场地设备的租赁费,教材打印费等;间接培训成本:在培训组织实施过程之外所支付的一切费用的总和,如学员受训期间工资福利,培训项目管理费等。如不约定间接培训成本的,到时只能计算直接培训成本。
第三,要排除试用期员工,因为《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规定: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职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如果要安排试用期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以提前转正后再予以安排。
2、竞业限制可以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对于竞业限制实务操作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竞业限制只针对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不分职位高低,与所有员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员工可能会提出确认协议无效的仲裁或诉讼。
第二,竞业限制期限约定超过2年的,超过2年的部分无效。
第三,员工在职期间,把每月的部分工资约定为竞业限制补偿金,离职时不支付补偿金,约定无效。
第四,竞业限制违约金过高无效,如竞业限制违约金约定为3000万元,产生争议时,法院会酌定违约金数额。
除了以上两种情形外,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即便约定,也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二、对用人单位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法》对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进行了限制,但对用人单位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没有法律法规对此作出限制性规定,所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对用人单位约定违约金。
实务中,对用人单位约定违约金情形最多的是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
如果约定了劳动合同解除时用人单位要支付违约金,是不是只要出现解除情形,用人单位就要支付违约金?这也要分情形而定。
1、如果是因为劳动者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此时虽然出现了解除的情形,但情形的出现并不是用人单位的行为导致的,不应当支付违约金,比如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辞职)、第三十九条解除(过失性解除)。
2、如果是因为非劳动者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的,此时应当支付违约金,比如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过错)、第四十条(非过失性解除)、第四十一条解除(经济性裁员)。
当然,前面说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情形下,依据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解除,用人单位都要支付违约金。
三、可以同时获得违约金与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吗?
当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支付违约金时,出现用人单位要支付违约金的情形,同时又符合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情形时,劳动者可否同时获得违约金与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呢?
笔者认为可以同时获得。
1、违约金与经济补偿
违约金与经济补偿都是因为解除而引起,但两者的性质不同,违约金是为了弥补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
当劳动合同解除时,为了缓解劳动者的生活困难和焦虑情绪,劳动法规定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的方式,也是稳定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经济补偿不是违约责任,不是为了弥补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而是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责任,是法律的特殊规定。违约金与经济补偿不能相互代替,符合情形的都可以获得。
2、违约金与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按经济补偿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进行的惩罚,而违约金是对损失的弥补,所以,二者虽然也是源自劳动合同的解除,但二者的性质不同,法律依据不同,违约金与赔偿金也能同时获得。
综上,在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只能就培训服务期、竞业限制约定违约金,对用人单位可以约定违约金,违约金与经济补偿、赔偿金可以同时获得。
召集令:
如果你工作多年,还在凭自己的经验工作,还不懂HR各项数据背后的意义,那一定要了解一下最新的《薪酬设计与数据分析》课程,不会薪酬和数据的HR,薪酬工作就只能做“算工资”,会薪酬和数据,才能提升人力资源数据化管理水平,数据时代的高薪人才。成为数据时代的高薪人才,薪资涨幅轻松突破50%!【点击这里】,了解《薪酬设计与数据分析》训练营课程的详细信息!
33楼 alvacancan
竞业协议的内容没有约定违反后的赔偿金额,只写了视情况而定。如果涉及到赔偿,是以什么标准呢?
32楼 幸运的MOMO
打卡学习
31楼 5471
学习受用
30楼 芬芳娟娟
小白来报道。
29楼 耗子7565
学习了。
28楼 Canny
谢谢老师的分享。
27楼 jannyzhu怡瑾
打卡学习。
26楼 2013yuan
在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只能就培训服务期、竞业限制约定违约金,对用人单位可以约定违约金,违约金与经济补偿、赔偿金可以同时获得。
25楼 惠行
每次看老师的文章都能学一些法律知识。
24楼 hfxiaoer
赞
23楼 不迁不贰
赞
22楼 喵喵宝宝
学习
21楼 Trina98
谢谢老师的分享,受教了
20楼 Trina98
谢谢老师的分享,受教了
19楼 XIKUN
谢谢老师
18楼 HR小白白
非常实用
17楼 荣村大队东北队
非常实用,谢谢老师分享!
16楼 商鞅01805
所以,用人单位可以约定违约金情形:1、培训服务期 2、竞业限制期
另外如果有约定,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也可以向劳动者索取赔偿吧?
15楼 商鞅01805
所以,用人单位可以约定违约金情形:1、培训服务期 2、竞业限制期
另外如果有约定,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用人单位也可以向劳动者索取赔偿吧?
12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