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很多红线指标都适合连坐制。以投诉为例,有时候员工之间会相互包庇,总以为法不责众。用连坐制就非常有效。客服部出现投诉,如果找不到当事人,按每人200元处罚,结果这个制度一出,每次都能精准地找到责任人。
连坐制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制度,因为被连坐者本身并没有过错,被连坐者受到惩罚的原因仅仅是因身份、地域而受到牵连。
连坐制度的应用非常广泛。
员工在工作中造成他人伤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这种连坐的设计希望赔偿更有保障,也督促用人单位加强管理。这就是连坐的导向作用。
高空抛物造成他人伤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了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的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是损失负担的连坐,虽然争议很大,但还是实施了。
军训时,某个学员站姿不达标,会体罚整个队伍。这种连坐,让学员之间互相监督,更容易贯彻教官的一些指令。
按照现代法律原则,一个人只能就其所犯的过错负责,这叫“责任自负”。所以在刑法上,我们已经严格按照“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来规制人的行为,追究人的责任。
从工具论的角度看,“连坐”式的追责模式非常有效,如果能在充分保障员工权利的前提下,其不失为一个好的制度设计。
连坐制在企业有没有应用的场景?
很多红线指标都适合连坐制。以投诉为例,有时候员工之间会相互包庇,总以为法不责众。用连坐制就非常有效。客服部出现投诉,如果找不到当事人,按每人200元处罚,结果这个制度一出,每次都能精准地找到责任人。
公司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基本都是连坐制,从直接责任人到相关领导一个都少不了。这样做的好处非常明显:公司从上到下都会非常重视安全!如果仅仅处罚当事人,得不到领导支持,很多安全工作根本无法推动。
实际上,绩效中的强制分布也是一种连坐制。某单位绩效等级是B,内部员工再优秀也不可能是A,最多给个B加。这样做能控制绩效总额,也引导员工关注团队绩效。
此外,评优、涨薪等,如果我们留点心,也能发现很多连坐制度的痕迹。
2楼 red wan
感谢分享!!!
1楼 学无止境22
学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