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中心各科室、管理部: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满足缴存职工购房需求, 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铜川市“吾铜引凤”人才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5)》的要求,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解决好青年人、三孩家庭、高层次人才的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向好。经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现就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通知如下:
一、加大住房消费支持力度
1.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限由购房合同或建造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提取一次放宽到5年内可提取一次。
2.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已支付的购房款。
二、支持青年人、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铜川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使用住房公积金
1.对在我市新参加工作5年内的35周岁以下的青年人(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依据2021年6月26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是指同一对夫妻2021年6月26日(含)后生育三孩的家庭。即申请人双方应具有合法的夫妻关系,已共同生育或合法收养三个子女,其中第三个子女的出生或收养日期应在2021年6月26日以后)、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铜川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办法》规定),持铜川市高层次人才卡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上调至5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上调至70万元。
2.对新参加工作5年内的青年人、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无房租赁住房(商品房、公租房、人才公寓)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由2万元上调至3万元。
三、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业务
根据市政府《关于打好主动仗推动经济持续向好若干政策措施》(铜政发〔2023〕3号)的要求,与建设银行铜川分行、工商银行铜川分行合作开通“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组合贷款业务,“组合贷”业务窗口设在新区管理部。
四、提高公积金余额质押担保比例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公积金余额做质押担保的,住房公积金质押贷款比例由原来的2倍放宽至4倍。
五、支持“租购并举”,“零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
1.本市缴存职工购买铜川市市域内商品房及二手房,办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无需提供《购房合同》、付款票据。
2.本市新区、耀州区、王益区、印台区无房缴存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无需提供本人及配偶的无房证明。
3.本市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缴存职工户口注销后,配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无需提供死亡证明。
铜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19日
网络编辑:刘慧君信息审核:赵迎春文章来源:铜川市公积金中心
原文链接:http://www.tongchuan.gov.cn/resources/site/117/html/gjjxxgk/zdgknr/zcfg/202307/8126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