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因为经济效益,会经常安排员工加班,但是员工如果拒绝加班的话,算不算旷工呢?
这个也是很多小伙伴比较疑惑的地方,那么今天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拒绝加班到底算不算旷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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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拒绝加班算旷工吗?
除非符合法定情形或具有充分合理性,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应及时通知员工并经员工同意,若员工不同意,原则上不能强制加班。
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
其中,法定情形是指以下四种情况: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
3、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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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加班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 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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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加班有哪些要求限制
1、每日不得超过1-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2、休息日工作,用人单位可以安排补休。安排补休的,不计算加班时间;
3、延长工作时间加班或法定休假日加班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安排补休的方式折抵加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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