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分钟内没回领导微信,员工深夜被开除!公司至少要赔3笔钱

人力葵花 2023-11-28 14:03 283 阅读

当微信成为工作交流的通讯工具,除了在工作时间内必须回复和工作相关的消息外,在非工作时间未及时回复领导消息,能成为开除条件吗? 来看看下面这个案例。

01

案件始末

王小姐2017年进入宁波某饮品店担任店长,双方约定工资为“保底+业绩提成+加班费”模式,但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

2018年6月,王小姐发现自己怀孕了,并将怀孕消息告知公司领导。

2018年7月初某天晚上22点23分,公司负责人在工作微信群里发言说,要求10分钟内上报当月营业额,不发就辞退。

当时不属于上班时间,王小姐因怀孕早睡,未及时回复。

10分钟后,这位负责人在微信工作群通知王小姐,“你已被辞退了”。

第二天一早,王小姐去店里上班时,公司告知其因未及时汇报工作已被辞退,并拒绝向王小姐支付上月的工资。

事后,王小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等。

王小姐的单位在收到开庭通知后主动联系王小姐进行调解,双方协商后,该案以公司赔偿王小姐18000元的赔偿金结束。

02

责任分析

本案中的公司,存在两个违法之处:

一是没有及时与王小姐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二是在王小姐怀孕期间以其未及时汇报工作为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对这两个违法之处,公司至少有3项直接可见的法律责任:

  • 其一,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 其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王小姐可以要求支付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王小姐如果继续工作,因公司没有缴纳医疗生育保险费而存在的生育保险待遇损失;

  • 其三,王小姐工作一年期间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在王小姐选择离开公司的情况下,公司的法律责任为:

11个月本人工资+2个月本人工资+补缴社会保险费。

因王小姐的工资待遇未知,即使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衡量:

按照浙江省2017年12月1日起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公司在宁波市主城区,则按照最低月工资2010元计算, 公司至少应该赔偿26130元+补缴社会保险费。

在王小姐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公司的法律责任为:

11个月本人工资+4个月零8天公司平均工资+生育医疗费+补缴社会保险费。

注意:王小姐正常工作期间公司发放劳动报酬,不计入公司的赔偿责任中。

因此,王小姐选择离开公司,对于公司来说是法律责任得到了减轻。

03

HR需要多了解

对“三期”员工的特殊规定

HR小伙伴肯定都清楚,哪些情形下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还不清楚的朋友,一定要多去熟读《劳动合同法》!

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第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但是,以上两条法律都不能用在“三期”员工身上!

法律对于"三期"员工有着明确的保护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实际上,万事无绝对。

HR还要需要知道,有6种情形单位是可以无偿解雇“三期”员工的。

依照法律规定,如果存在以下6种情况,即使员工处于“三期”内,单位也是可以辞退的,且不用支付任何补偿金:

严重违反单位合理合法的规章制度;

处在试用期的“三期”女职工;

有严重失职行为的;

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兼职并影响了本职工作;

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文来源人力葵花,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别冲动离职,先改简历!
职引简历,AI一键优化!求职迷茫?AI助您精准定位,打造专属岗位JD。意向岗位?AI匹配技术,让您的简历一击即中。优势难寻?AI深度挖掘,让您的经验焕发光彩。表达精准?AI润色服务,让您的简历字字珠玑。格式烦恼...
2024-09-26 11:11
下载APP
扫码下载APP
三茅公众号
扫码添加公众号
在线咨询
扫码在线咨询
消息
关注
粉丝
正在加载中
猜你感兴趣
换一批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更多
消息免打扰
拉黑
不再接受Ta的消息
举报
返回消息中心
暂无权限
成为三茅认证用户,即可使用群发功能~
返回消息中心
群发消息本周还可群发  次
文字消息
图片消息
群发须知:
(1)  一周内可向关注您的人群发2次消息;
(2)  创建群发后,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的72小时内,您的粉丝若有登录三茅网页或APP,即可接收消息;
(3)  审核过程将冻结1条群发数,通过后正式消耗,未通过审核会自动退回;
(4)  为维护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请勿发送骚扰、广告等不良信息,创建申请即代表您同意《发布协议》
本周群发次数不足~
群发记录
暂无记录
多多分享,帮助他人成长,提高自身价值
群发记录
群发文字消息
0/300
群发
取消
提交成功,消息将在审核通过后发送
我知道了
您可以向我询问有关该内容的任何信息,或者点击以下选项之一:
{{item}}
三茅网出品,免费使用
复制
全选
总结
解释一下
延展问题
自由提问

10分钟内没回领导微信,员工深夜被开除!公司至少要赔3笔钱

人力葵花2023-11-28 14:03
283 阅读

当微信成为工作交流的通讯工具,除了在工作时间内必须回复和工作相关的消息外,在非工作时间未及时回复领导消息,能成为开除条件吗? 来看看下面这个案例。

01

案件始末

王小姐2017年进入宁波某饮品店担任店长,双方约定工资为“保底+业绩提成+加班费”模式,但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

2018年6月,王小姐发现自己怀孕了,并将怀孕消息告知公司领导。

2018年7月初某天晚上22点23分,公司负责人在工作微信群里发言说,要求10分钟内上报当月营业额,不发就辞退。

当时不属于上班时间,王小姐因怀孕早睡,未及时回复。

10分钟后,这位负责人在微信工作群通知王小姐,“你已被辞退了”。

第二天一早,王小姐去店里上班时,公司告知其因未及时汇报工作已被辞退,并拒绝向王小姐支付上月的工资。

事后,王小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等。

王小姐的单位在收到开庭通知后主动联系王小姐进行调解,双方协商后,该案以公司赔偿王小姐18000元的赔偿金结束。

02

责任分析

本案中的公司,存在两个违法之处:

一是没有及时与王小姐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二是在王小姐怀孕期间以其未及时汇报工作为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对这两个违法之处,公司至少有3项直接可见的法律责任:

  • 其一,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 其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王小姐可以要求支付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王小姐如果继续工作,因公司没有缴纳医疗生育保险费而存在的生育保险待遇损失;

  • 其三,王小姐工作一年期间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在王小姐选择离开公司的情况下,公司的法律责任为:

11个月本人工资+2个月本人工资+补缴社会保险费。

因王小姐的工资待遇未知,即使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衡量:

按照浙江省2017年12月1日起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公司在宁波市主城区,则按照最低月工资2010元计算, 公司至少应该赔偿26130元+补缴社会保险费。

在王小姐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公司的法律责任为:

11个月本人工资+4个月零8天公司平均工资+生育医疗费+补缴社会保险费。

注意:王小姐正常工作期间公司发放劳动报酬,不计入公司的赔偿责任中。

因此,王小姐选择离开公司,对于公司来说是法律责任得到了减轻。

03

HR需要多了解

对“三期”员工的特殊规定

HR小伙伴肯定都清楚,哪些情形下公司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还不清楚的朋友,一定要多去熟读《劳动合同法》!

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第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但是,以上两条法律都不能用在“三期”员工身上!

法律对于"三期"员工有着明确的保护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实际上,万事无绝对。

HR还要需要知道,有6种情形单位是可以无偿解雇“三期”员工的。

依照法律规定,如果存在以下6种情况,即使员工处于“三期”内,单位也是可以辞退的,且不用支付任何补偿金:

严重违反单位合理合法的规章制度;

处在试用期的“三期”女职工;

有严重失职行为的;

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兼职并影响了本职工作;

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文来源人力葵花,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顶部
AI赋能,让您的工作更高效
您可以向我询问有关该内容的任何信息,或者点击以下选项之一:
{{item}}
{{copyMenuTxt}}
您可以向我询问有关该内容的任何信息,或者点击以下选项之一:
{{item}}
{{copyMenuTxt}}
三茅网出品,免费使用
复制
全选
总结
解释一下
延展问题
自由提问
联系我们(工作日 09:00-1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