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2023年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公司)人才工作部门,各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秘书处,各海河实验室,天开高教科技园,有关单位:
现将《天津市2023年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培训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积极鼓励和支持高层次人才踊跃参加,确保本年度培训计划顺利实施。各项活动相关事宜以具体通知为准。
联系人: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张洪胜
联系电话:022-83218327
2023年3月15日
天津市2023年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培训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进一步提升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自主培养水平,不断激发高层次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充分发挥人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实施天津市2023年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培训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坚持需求导向,聚焦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实施所向,聚焦天开高教科技园、海河实验室、重点产业链等创新创业载体所需,聚焦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等国家战略人才力量所盼,采取“整体安排、分项实施、按需选学”的人才培养培训模式,以更新前沿科技知识、提高创新能力为重点,全面激发我市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为我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培养造就更多的高层次人才。
二、培训对象
天开高教科技园、重点产业链、人才联盟领军企业、“链主”企业及海河实验室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市级重点支持“项目+团队”带头人及成员;我市“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人选和创新型人才团队带头人及成员(以下简称“131”人才和团队);博士后及具有高级职称的青年科技人才。
三、计划安排
本年度培养培训计划包括专题培训项目、高级研修项目、国际化培养项目、访问学者项目、学术沙龙活动、实践培养活动等6方面活动,培训对象可结合自身需求,自主选择参加。
(一)专题培训项目
1.科教兴市人才强市创新型人才综合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班
主要内容:依托中国人民大学师资,对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所需的创新型人才培育、管理等方面进行系统学习研讨。
时间地点:拟于5月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共5天。
实施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我市的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2.新时代拔尖人才成长专题培训班
主要内容:依托北京大学师资,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史、中华文化和科学素养等方面内容进行系统学习研讨。
时间地点:拟于6月在北京大学举办,共5天。
实施单位:北京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我市的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3.科技创新助力绿色低碳发展行动专题培训班
主要内容:依托清华大学师资,对科技创新助力绿色低碳发展及产业升级等方面进行系统学习研讨。
时间地点:拟于8月在清华大学举办,共5天。
实施单位: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我市的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4.数字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专题培训班
主要内容:依托浙江大学师资,对数字赋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内容进行系统学习研讨。
时间地点:拟于9月在浙江大学举办,共5天。
实施单位: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我市的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5.数字经济人才培养专题培训班
主要内容:依托新加坡国立大学苏州研究院师资,对数字经济赋能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内容进行系统学习研讨。
时间地点:拟于9月在新加坡国立大学苏州研究院深圳基地举办,共5天。
实施单位:新加坡国立大学苏州研究院、我市的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6.爱国奋斗精神与战略创新思维提升专题培训班
主要内容:依托西安交通大学师资,对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的爱国奋斗精神、自主创新思维、团队领导力提升等方面内容进行系统学习研讨。
时间地点:拟于11月在西安交通大学举办,共5天。
实施单位:西安交通大学、我市的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以上计划的专题培训班,均采取全脱产封闭式培训,根据人才和重点单位需求、报名情况,酌情举办4-6期,由我市合作的国内知名高校或研究机构、我市的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协同实施。
(二)高级研修项目
主要内容:依托国家级和市级继续教育高级研修项目,安排10次左右制造业、数字经济、生物医药与大健康、绿色低碳等人才培养课程,加强同行高端人才交流。
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培训方式:线下线上相结合培训。
实施单位:国家级和市级继续教育高级研修项目承办部门。
(三)国际化培养项目
主要内容:依托世界智能大会、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技能强国论坛、全国信创与数字经济博士后海河论坛等国际化高端会议平台,组织高层次人才参加交流,学习前沿理论、提升国际视野。
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培训方式:线下线上相结合培训。
实施单位:市人社局会同相关单位。
(四)访问学者项目
主要内容:鼓励和支持我市人才与清华大学开展项目合作研究,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与合作导师联合申报国家和我市的重大项目和重点课题,发挥清华大学专家学者“传、帮、带”作用,提高我市人才的项目开发和创新实践水平。
时间地点:拟于4月申报,录取为访问学者的,将全脱产在清华大学从事科研工作1学年,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
实施单位:清华大学、市人社局。
(五)学术沙龙活动
主要内容:促进高层次人才学术交流,提高政治引领,追踪科学前沿,激励创新意识、奉献意识,开阔学术思维、营造学术氛围、加深相互了解,邀请专家人才进行指导培训。
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实施单位:市人社局、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六)实践培养活动
主要内容:发挥我市高层次人才专业优势,组织人才参与国家级和市级专家服务基地、专家服务团等项目,开展技术指导、咨询服务、人才培养等实践活动,在实践中提升专业水平、培养为民情怀。
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实施单位:市人社局会同相关单位。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主管部门和人才所在单位要高度重视培养培训工作,将其作为本区域、本系统和本单位人才工作重点任务,统筹安排,把培养培训工作抓好抓实。
(二)协同推进。市人社局负责培训计划各项目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培训计划工作的宣传和推动,督促人才所在单位积极派员参加;人才所在单位负责落实人才参加培训计划所需经费,积极为人才参加培训计划提供便利,帮助其按期完成各项培养(建设)计划目标,其中,“131”人才和团队、“项目+团队”重点培养专项入选团队参加培训计划所需的培训费、进修费、食宿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可从已划拨到各单位的人才(团队)培养(建设)资助经费中列支;项目实施单位负责各项培养培训活动的组织实施,制定项目计划,印发培训通知,落实师资资源,加强学员管理,落实场地、技术、生活等保障。
参加培训计划项目所获学时可计入人才本人当年度继续教育学时,作为职称晋升、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131”人才和团队、“项目+团队”重点培养专项入选团队参加培训计划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估内容。团队和人才要根据自身需求积极报名参加各项培训计划活动,第六批“131”团队、第一批“项目+团队”重点培养专项入选团队成员原则上要参加3项左右专题培训项目,2019年度“131”人才原则上要参加2项左右专题培训项目。
(三)严格要求。项目实施单位要做好师资及培训、宣传等内容审查工作,按要求严格履行备案手续。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要服从实施单位管理,培训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纪律要求,端正学习态度,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文章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原文链接:https://hrss.tj.gov.cn/zhengwugongkai/zhengcezhinan/zxwjnew/202303/t20230317_61425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