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第一波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省份来啦!

人力学苑 2024-03-11 13:37 474 阅读

进入2024年后,第一波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省份来啦!

江苏省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月15日下发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490元;二类地区2260元;三类地区201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4元;二类地区22元;三类地区20元。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二、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加班加点的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三、请各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

浙江省

1月1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国会i》,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2490元、第二档2260元、第三档2010元。

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第一档24元、第二档22元、第三档20元。

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1〕22号)同时废止。

河南省

1月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

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6元;

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6元;

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6元。行政区域类别见附件。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你还需要了解这些:

不包括哪些项目?

(一)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二)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有哪些影响?

1.加班费

随着最低工资的提高,加班工资的最低计算基数、社保费的最低计算基数也要提高。加班工资的计算至少应该以最低工资为基数计算,平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至少是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小时或者天数折算后的1.5倍、2倍、3倍。

2.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待遇也和最低工资挂钩。单位和本人缴费,满一年、不到十年的,失业保险待遇是最低工资标准的70%。满十年以上是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所以,最低工资一旦上调,那么失业期间的待遇也会相应增加。

3.试用期工资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工作,其所在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取的试用期工资也将提高。

4.休带薪假

正常情况下,公司都会有一些带薪假期,比如年假、病假、产假、工伤假等,如果基本工资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设定的话,那么休带薪假的时候就只能拿最低工资。

5.停工、停产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本文来源人力学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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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月15日下发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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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490元;二类地区2260元;三类地区201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24元;二类地区22元;三类地区20元。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二、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加班加点的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三、请各设区市、县(市)人民政府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

浙江省

1月1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国会i》,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

一、月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2490元、第二档2260元、第三档2010元。

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第一档24元、第二档22元、第三档20元。

三、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1〕22号)同时废止。

河南省

1月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后:

一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21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6元;

二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6元;

三类行政区域月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6元。行政区域类别见附件。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你还需要了解这些:

不包括哪些项目?

(一)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二)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三)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它收入。

有哪些影响?

1.加班费

随着最低工资的提高,加班工资的最低计算基数、社保费的最低计算基数也要提高。加班工资的计算至少应该以最低工资为基数计算,平时、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至少是最低工资标准按照小时或者天数折算后的1.5倍、2倍、3倍。

2.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待遇也和最低工资挂钩。单位和本人缴费,满一年、不到十年的,失业保险待遇是最低工资标准的70%。满十年以上是最低工资标准的80%。所以,最低工资一旦上调,那么失业期间的待遇也会相应增加。

3.试用期工资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7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工作,其所在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按最低工资标准领取的试用期工资也将提高。

4.休带薪假

正常情况下,公司都会有一些带薪假期,比如年假、病假、产假、工伤假等,如果基本工资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设定的话,那么休带薪假的时候就只能拿最低工资。

5.停工、停产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本文来源人力学苑,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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