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了相互了解、适应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在试用期内,双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需承担违约金或赔偿。然而,有些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给劳动者支付工资,这是否合法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也是有工资的,且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给劳动者支付工资,那么就违反了法律规定。
此外,用人单位也不能随意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更不能进行惩罚性加班。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这些规定,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试用期不给劳动者支付工资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者相应的工资,不能随意延长工作时间,更不能进行惩罚性加班。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违法行为,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同时,劳动者也可以考虑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寻求更合适的就业机会。
总之,作为劳动者,我们应该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工资、工作时间、假期等等。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了法律规定,我们应该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寻求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帮助。同时,我们也要注意自己的职业素养,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努力工作,为自己和用人单位创造更好的发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