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农民工在试用期内应当获得劳动报酬,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没有支付工资,就是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同时,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说明理由,也是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因此,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工资,并遵守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不能随意克扣劳动者的工资或者不支付工资,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总之,农民工在试用期内应该获得劳动报酬,并且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克扣或者不支付工资,这是保障农民工权益的重要措施之一。
为了避免试用期没有工资的问题,用人单位应该遵守劳动法的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劳动报酬和试用期期限等条款。同时,用人单位应该按照规定支付工资,并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
对于劳动者来说,也应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了解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并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支付工资或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说明理由,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我们应该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