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关注了51社保网的朋友们都知道,不论是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还是职工养老保险,都需要我们在退休时至少缴纳15年的社保,才能拿到养老金。
换句话说,15年是领取养老金的“最低门槛”。如果我们不支付15年,我们将不会得到社会保障的真正“好处”。
但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很多人在退休时并不能缴纳满15年的社保,那应该怎么办呢?
近期,上海人社局发文,符合情况的人,可以一次性补缴满15年社保。
具体情况怎样呢?赶紧跟鱼小保一起来看看~
一、2024年起,社保没有缴满15年的,这样处理
近期,上海人社局官方微信就「快到退休年龄了,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够怎么办?」一问给大家做了详细解答。
政策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KvTfEUIiIm3l75DxbVSxeQ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但如果到了可以退休的年龄,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该怎么办呢?
不要急,有以下三个方案:
一、延长缴费至满15年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足15年,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待遇领取地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二、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人员也可以申请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三、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未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保经办机构按照程序,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鱼小保拓展:
对于部分小伙伴询问的「社保没有缴满15年是否可以一次性补缴」的问题,根据社保法,只有符合以下两种情况,社保才可以一次性补缴:
①2011年7月1日之前参保
在2011年7月1日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初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5年,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然后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
②2011年7月1日之后参保
在2011年7月1日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初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应继续按月缴费至满15年后领取基本养老金。
二、社保没有缴满15年,就一定领不了养老金吗?
其实对于一部分人群来说,社保没有缴满15年也是可以办理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
因为社保缴费年限包含了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
实际缴费年限:职工或个体参保人员已经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人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那如果到了退休年龄,职工养老保险还没缴满15年,应该怎么办呢?
那不同人群的视同缴费年限应该怎么认定呢?
一、国有企业(含改制后的企业)原固定职工
从1992年7月实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起,按企业和职工个人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实际年限确定缴费年限。1992年7月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前,职工符合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二、国有企业原劳动合同制工人(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工人)
按企业和职工个人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实际年限确定实际缴费年限,其在企业工作前有军龄或有知青年限的,视同缴费年限。
三、经原劳动部门批准办理了招工手续的城镇集体制企业(含其改制后的企业)职工
从市或区(市)县政府实施城镇集体制企业退休费用社会统筹之月起,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实际年限确定缴费年限,在此以前符合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四、非公有制企业或单位的职工
按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缴费年限。原有军龄或有知青年限的,视同缴费年限。
这类人员如原系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并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原有的实际缴费年限及其视同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五、个体参保人员
按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缴费年限。原有军龄或有知青年限的,视同缴费年限。
这类人员如原系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职工并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原有的实际缴费年限及其视同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六、转业、退役军人
到企业工作或自谋职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原军龄视同缴费年限,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七、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编制内职工
到企业工作或自谋职业,2014年9月30日前符合和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其中已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年限按实际缴费年限计算。
八、参保人员因工作流动在不同地区参保的
不论户籍在何地,其在最后参保地的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与在其他地区工作的实际缴费年限及符合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应合并计算。但同一自然年度内其累计缴费月数不超过12个月。
九、职工、个体参保人员服刑或劳教之前的
实际缴费年限和刑释解教后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原实际缴费年限前的原连续工龄,按有关规定不视同缴费年限。
十、企业职工被开除、除名的
开除、除名前后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原连续工龄按有关规定不作为视同缴费年限。
三、视同缴费年限申请和需要材料
视同缴费年限是可以解决1992年之前参加工作的职工解决退休问题。但很多人都不知道应该如何申请,在这里,鱼小保也给大家梳理了一个大概的流程与材料。
(一)、视同缴费年限认定申请方法
经单位(公司)为个人申请,提交相关个人档案资料(个人档案中有相关的这个职工工作记录和记载,社保部门在审核你退休这个工龄方面会考虑你的视同缴费年限。)
(二)、视同缴费年限认定所需材料
个人准备(五个必须准备材料)
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户口本复印首页及本人第二养老保险被保险人视同缴费年限;
职工档案;
职工劳动手册;
其他一系列证明材料(各地所需材料会有略微差别)。
单位准备
送审单位的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等有关资料(提供原件现场审查)。
(三)、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怎么算?
认定完成视同缴费年限,这期间的养老缴费基数都会被认定为过渡性养老金累加到自己总的养老金当中去,可以多获得一部分养老金待遇,但是如果不能够有效的提供个人档案(需要根据合并单位档案),是很难认定这部分视同缴费年限的。
关于社保缴费年限的问题,你还有什么疑问吗?大家可以在评论区留言哦~我们将汇总大家的问题,及时给大家整理相关的政策解决大家的疑问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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