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开区在本市率先出台“人才年金”政策,鼓励用人单位为全体员工、允许优先为人才建立企业年金,为员工在基本养老保险之外设立又一重保障。经开区也将加大扶持力度,对亦城顶尖人才、杰出人才每人每年补贴1.5万元。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这次发布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年金实施办法(试行)》拓宽了适用企业范围:注册、登记地在亦庄新城,且为其职工(包含外籍职工)依法参加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均可参加年金计划。
“企业年金是养老保障体系的第二支柱。”经开区相关负责人解释,为发挥社会保障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作用,《办法》明确可适度放宽企业建立年金的人员覆盖率要求,鼓励经开区用人单位为全体员工建立企业年金,同时经开区也将加大对企业年金的扶持力度。
记者获悉,经认定的亦城顶尖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含原海外高层次人才、新创工程领军人才)、优秀人才所属用人单位,如建立企业年金可申请人才年金专项补贴。其中,对用人单位以实际为人才缴纳企业年金总额的最高60%进行补贴,亦城顶尖人才、杰出人才每人每年可补贴1.5万元;亦城领军人才、原海外高层次人才、新创工程领军人才每人每年可补贴1.2万元;亦城优秀人才每人每年可补贴7200元。
目前,经开区内已有近200家企业表示有为人才建立年金的意愿。相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允许用人单位优先为人才建立企业年金,突破企业年金全体职工整体建立的要求。人才年金专项补贴每年兑现一次,经开区社会事业局每年会发布通知,明确申报时间及有关要求。届时,用人单位可通过北京经开区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按照政策,已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如符合“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伤残一级至四级退出工作岗位的”和“职工本人及配偶、子女住院费超过医保报销限额标准的”两种情况之一,可提前领取企业年金。
“当前,企业竞争的关键在于人才竞争,人才年金将进一步提升人才和企业之间的黏性。”相关负责人说,《办法》的出台,是经开区帮助企业留住人才,优化辖区人才环境的一项具体举措,也是优化完善人才中长期激励的体现。经开区在全市率先出台《办法》,为全面增强首都人才凝聚力、促进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发展、推动构建符合本市实际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提出了更加具体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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