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 老员工两个月内迟到28次被辞退后不服,法院判了!

编辑:言值哥哥 2024-09-25 08:50 94 阅读

员工在两个月内迟到28次,用人单位依据公司规章制度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员工向用人单位索赔6万余元,被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依法驳回,近日,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被二审维持。

原来,王某于2018年入职某公司,后升任主管职务。该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明确规定,主管岗位的上班时间为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13点30分至18点,以及“两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6次(含6次)以上的员工,视为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公司有权无偿解除劳动关系”。某公司将考勤管理规定打印版交全体员工传阅并签字。

2023年4月至5月期间,某公司发现王某迟到次数高达28次,据此,某公司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合同。王某不服,申请了劳动仲裁。后王某不服仲裁驳回其请求的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称自己上班的时间为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3点到18点,并未迟到,要求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合同的经济赔偿金6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认可其离职前的岗位为某公司运营主管,且王某认可员工签阅表上的签字是由其本人签署,王某对某公司提交的考勤、假期管理制度及考勤制度补充规范已签字确认,证明王某本人知晓该制度及规范。

王某作为主管,其工作时间为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13点30分至18点。王某称其工作时间为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点到6点,以及某公司提交的规章制度与其签字的规章制度不符的主张,均未提交相关证据证明,王某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法院不予采信。

某公司提交的打卡记录证明王某在2023年4月至5月期间迟到次数高达28次,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故某公司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关系并不违法。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本文来源石家庄桥西法院,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想薪资翻倍?先升级简历!
你的简历是否已过时,无法展示你真正的价值?即使暂时不找工作,也该为未来的机会做好准备。我们的AI简历优化服务,快速升级你的简历,让你的技能与经验焕发新光彩,助你在职场中脱颖而出,开启加薪之路!
2024-09-18 17:51
下载APP
扫码下载APP
三茅公众号
扫码添加公众号
在线咨询
扫码在线咨询
消息
关注
粉丝
正在加载中
猜你感兴趣
换一批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评论和点赞
59452
企业的人才理念应该和整体的用人理念有所区别,因为人才和普通劳动力,本身就身就存在质量身就存在质量存在质量
更多
消息免打扰
拉黑
不再接受Ta的消息
举报
返回消息中心
暂无权限
成为三茅认证用户,即可使用群发功能~
返回消息中心
群发消息本周还可群发  次
文字消息
图片消息
群发须知:
(1)  一周内可向关注您的人群发2次消息;
(2)  创建群发后,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的72小时内,您的粉丝若有登录三茅网页或APP,即可接收消息;
(3)  审核过程将冻结1条群发数,通过后正式消耗,未通过审核会自动退回;
(4)  为维护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请勿发送骚扰、广告等不良信息,创建申请即代表您同意《发布协议》
本周群发次数不足~
群发记录
暂无记录
多多分享,帮助他人成长,提高自身价值
群发记录
群发文字消息
0/300
群发
取消
提交成功,消息将在审核通过后发送
我知道了
您可以向我询问有关该内容的任何信息,或者点击以下选项之一:
{{item}}
三茅网出品,免费使用
复制
全选
总结
解释一下
延展问题
自由提问

典型案例 | 老员工两个月内迟到28次被辞退后不服,法院判了!

编辑:言值哥哥2024-09-25 08:50
94 阅读

员工在两个月内迟到28次,用人单位依据公司规章制度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员工向用人单位索赔6万余元,被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依法驳回,近日,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被二审维持。

原来,王某于2018年入职某公司,后升任主管职务。该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明确规定,主管岗位的上班时间为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13点30分至18点,以及“两个月内累计迟到、早退6次(含6次)以上的员工,视为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公司有权无偿解除劳动关系”。某公司将考勤管理规定打印版交全体员工传阅并签字。

2023年4月至5月期间,某公司发现王某迟到次数高达28次,据此,某公司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合同。王某不服,申请了劳动仲裁。后王某不服仲裁驳回其请求的裁决,向法院提起诉讼,称自己上班的时间为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3点到18点,并未迟到,要求某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合同的经济赔偿金6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认可其离职前的岗位为某公司运营主管,且王某认可员工签阅表上的签字是由其本人签署,王某对某公司提交的考勤、假期管理制度及考勤制度补充规范已签字确认,证明王某本人知晓该制度及规范。

王某作为主管,其工作时间为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13点30分至18点。王某称其工作时间为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点到6点,以及某公司提交的规章制度与其签字的规章制度不符的主张,均未提交相关证据证明,王某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法院不予采信。

某公司提交的打卡记录证明王某在2023年4月至5月期间迟到次数高达28次,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情形,故某公司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关系并不违法。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

(本文来源石家庄桥西法院,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顶部
AI赋能,让您的工作更高效
您可以向我询问有关该内容的任何信息,或者点击以下选项之一:
{{item}}
{{copyMenuTxt}}
您可以向我询问有关该内容的任何信息,或者点击以下选项之一:
{{item}}
{{copyMenuTxt}}
三茅网出品,免费使用
复制
全选
总结
解释一下
延展问题
自由提问
联系我们(工作日 09:00-1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