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我又要发问题了,我们生产部门的一名员工在2月21日合同到期了,《劳动合同审批通知书》早就发给生产的部门总监了,而部门总监在21号之前就休婚假了,这个事情就一直被他耽搁着,他给答复也模凌两可的(职务代理人传达的),又未给书面答复,或者邮件答复也没有,他授权的职务代理人,没有权限处理人员方面的事情。今日我们总监告知,不用跟他续签了,问及到发不发经济补偿金,总监给的答复是,不发,碰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是生产部门的负责人先跟员工沟通不续签合同了,还是我直接去沟通呢?
海上钢琴师selina 2014-02-26 11:56 回复 赞(0) 4楼
第一,不知道你们的岗位层级是否明确,原则上同级沟通原则,你不要越权;
第二,明确用邮件告知这么做的后果是什么,法律风险是什么,让老板做判断
第三,沟通在前,书面提示,坚决执行,后果自负。
S_1343801644 2014-02-25 19:35 回复 赞(0) 2楼
我们都是之间与员工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