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和日丽01 2014-03-19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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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随着《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一批法律的实施,工龄的概念已越来越淡化:第一,退休是按缴费年限计算的与工龄无关。在未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之前(1996年1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下乡当知青、参军的人员,从参工、下户口、入伍之日起计算视同缴费年限。之后的,参军的,在部队服役期间视同缴费年限。第二,员工工作期间的薪酬最主要是与业绩挂钩,职务、职称、学历、工龄等只是调节因素。如果沿用原劳动部的政策规定,自主创业期间查以视为有工作经历或经验,但不是工龄。本读本科期间是否算工龄,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参加工作后去接受成人教育,完成的本科学历,二是由高中经高考升入大学取得的本科学历。前者要算工龄,后者不算工龄。复转军人如果是选择自主择业,在部队领取了安置费(就业补助金),在部队期间不再算工龄,如果选择了由政府安排工作的,则要复工龄。总之把握一个原则,解除劳动关系时不重不漏计算应给予的经济补偿计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