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
第一帐款未清,应该指的是员工有借款还未报销或冲抵。如果借款额超出工资标准,一般企业会暂停工资发放,会要求帐款两清后再支付。
第二,离职手续未办毕,帐款未清之前,企业可以不开相关证明给员工。因为员工离职企业开具相关证明是企业的义务,而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关离职手续是员工责任。员工自身未履行责任,如何要求企业先行履行义务?
第三,单位应该不要延缓发放两个月的工资,而是应发多少照常计算,做成工资表。只是暂不支付到员工本人手上而已。
第四,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所以企业符合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