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里有这样的一条,按本人缴费工资的11%的数额为职工建立基本養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全部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随着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企业划入的部分要逐步降至3%。个人账户储存额,每年参考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个人账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養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账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账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我们工厂现在缴的養老保险比例(包含3%地方養老)共计14%,个人缴纳8%,但在近期工厂员工发现工厂补入的那3%既然为零,员工吵的非常严重,纷纷去社保局打印个人缴费明细,咨询社保局工厂补入职工账户的那3%怎么没有?社保局却说保险没有这么一条,反问员工在哪看到有这样的资料,还说职工个人账户只有个人缴费的8%,其它的都缴到统筹基金去了,同学们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