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麻粒 2014-02-17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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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彪子哥:1、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的时间,由已签订服务协议的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并通知有关单位和工伤职工;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需延长期限治疗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最多可再延长12个月。2、停工留薪期可以有多次(前提: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员工若工伤复发,则又将进入到新的停工留薪期。一次停工留薪期因伤情相对稳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或者超过时限而结束。
对于以上员工情况,公司可以发函给该员工到指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若鉴定结果显示需要再休息那也没办法了,如果结果鉴定已可以上班而该员工仍然旷工的,可发函告知按旷工处理。 还有实在不行就是只好商量着来提前解除合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