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的黑的 2014-04-01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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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toienxc:您好
1、请明白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2、如果贵公司不愿与其续订合同,则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建议:
1、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是“(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因此,贵公司与其订立的第三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已属于无固定期限。
2、劳动合同可以解除,需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以上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