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dagongzi 2014-05-10 17:08 回复 赞(0) 6楼
Cherry580 2014-05-07 13:25 回复 赞(0) 4楼
你好,个人浅见:
如果是普遍的绝大多数岗位的话,可以不用给予保密费,也可以视公司福利待遇情况适当给予,标准可大可小。一般不给的话,这个协议签的作用并不大。其实这种的可以在入职签订的劳动合同条款中约定,并与培训及劳动合同签订的时候特意提醒
如果是单独与部分岗位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如薪酬专员有薪资保密义务,财务负责人、技术方面人才等等岗位人员需单独签订,那么在工资中体现出保密费一块比较好,比如薪酬50/月,技术200/月,这样如果发生泄密方面,又有依据的话可以给予处罚。
如果是对于那种对于特殊工种如涉及知识产权、核心机密、技术秘密、商业机密等等一类的,可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那是百分百的 要支付保密费的,不支付人家也没义务去给你保密的。同时还要要求员工即使是离职后,一定时间(一般为2年内)内不能从事同行业或相近行业,这个期间也是要支付一定的保密费的。
缘如影 2014-05-07 12:41 回复 赞(0) 1楼
这位亲这个问题和前面那个问题有什么不一样吗?还是说你这里说的保密协议其实有包括就业竟业限制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约定保密义务可以不支付保密费,所以保密协议不像竞业限制协议那样必须支付对价。当然,如果签订了保密协议,其中约定了应支付保密费,就应该按保密协议履行。
另外,就算在职期间支付了保密费,要求员工离职后不得从事相关职业仍然需要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否则竞业限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