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员工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出了问题,年度考核后,公司给员工降了薪,部门经理也没给员工安排工作,员工近一年时间天天报道上班,但无事可做,为此员工提起为诉讼,要求赔偿降薪月份的工资以及离职补偿金(员工月收入高出3倍平均工资)。
起诉后,仲裁建议公司跟员工协商处理,与员工协商后,员工同意不主张降薪月份的工资,但离职补偿金一分也不少,否则将天天耗在公司,等公司辞退他,给他补偿金。
该员工在近一年的时间并无工作产出,但公司仍发放了较高的工资,高出市平工资的3倍,公司认为以这么高的基数赔偿,认为成本过高,想跟员工协商降低赔偿基数,但员工仍坚持自己的主张,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最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