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燕飞 2014-05-09 16:25 回复 赞(0) 2楼
1.停工留薪期是指员工因工作遭遇事故伤害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包括在院治疗或在家根据医嘱疗养的时间。《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二款: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
2.停工留薪期又称工伤疗养期,包括在院治疗或在家根据医嘱疗养的时间。要点是在家疗养需有医嘱。企业应在医嘱时间到期前通知员工前来上班,如员工认为伤情未好,须出具原治疗医院主治医生开出的休息证明。如无且员工不愿上班的公司可以同意事假,如员工无任何手续又不来上班的,公司可以用EMS快递在品名中写明上班通知书,上述过程单位必须保留证据,证明企业员工在停工留薪期后不来上班企业已履行通知职责,系员工原因造成。
综上所述,员工如在12个月确实是伤病未愈,且有医嘱,企业应给予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但如超过12个月,企业或员工都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以决定是否延长及延长时间,毕竟员工是工伤,企业应体现主动性及人性化,如员工伤愈通知其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