柊柊 2014-05-13 09:27 回复 赞(0) 1楼
怀孕女工合同处理是比较敏感的话题,但员工休病假必须按公司规定办理,否则公司可按法定程序对其作旷工处理,旷工天数达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也可按程序与其解决或终止劳动合同,即使怀孕女工也不例外。案例中的女工在未按规定提交任何病假相关材料的情况下休病假,公司可以电话、挂号信、快递等方式联系员工,要求其提交,并明确如果不按时提交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达到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可按规定解决劳动合同。如果员工能在规定时间内补办手续的,公司按病假处理,否则公司完全有证据与员工解决劳动合同,并停缴社保公积。
员工合同期满联系不上的,公司按其向公司提供的联系地址发挂号信通知其回公司办理续签手续,否则视作本人不愿意续签。如果员工逾期不续签的,合同期满双方终止劳动合同。
jorshua 2014-07-22 17:53 回复 赞(0) 29楼
三期女职工是个敏感的问题。
1.病假需要提交资料。
以保胎为目的的请假可以按病假处理,但员工一直未提交书面资料,在公司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之规定给与开除。操作中需要注意:按旷工处理,公司的规章中有注明旷工天数,规章合法有效
2.按事假处理可以,但需要有请假单
按事假处理,但需要有请假单,否则员工后面拿出病假的单据,那我们岂不是吃哑巴亏,要有所防备。通知她过来签署,或者电话录音告知其相关处理方式。
3.可以补扣,跟员工讲清楚就可以了
4.可以解除合同。
第一,电话或者邮件或者其他方式通知,总之就是先想办法通知本人,如果不来或者不接电话,那就留下相关证据。
第二,按照旷工多少天解除劳动合同处理。等到旷工天数达到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立即与之解除关系,并以公告的形式在公司或工厂公布;
第三,邮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务必挂号信,而且要拍照记录。要留有证据,以防止没咬。
第四,给员工单位除名,并依此为借口,开展教育大会等等。
5.孕期合同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