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磊 2014-06-13 08:10 回复 赞(0) 4楼
一、假期的介定:
1、产假: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在我们当地,社保会发放国家规定的工资给产妇。
2、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妊娠不足4个月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4个月以上的,产假为42天。
3、晚育的女职工(24岁),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职工一个月工资的奖励。
4、婚假:职工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可持结婚证申请3天有薪婚假,晚婚的(男满25岁周岁,女满23周岁)增加奖励假7天。应一次性使用。
5、丧假: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配偶)以及岳父母去逝,给予3天有薪丧假。
6、探亲假:职工工作满一年以上,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假一次,假期为30天。职工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的,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期一次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20天,探亲假不含路程时间。
二、工资及其他考核、福利待遇
这一般要看企业的情况:
1、从企业的人性化管理的角度,可以给予一定的考核奖励,因为是国家规定的假期。
2、如果企业较大,或者可以在中层管理中实行也有。
3、企业统一一律只实行发放基本工资也可以。
4、国家在是否发放全额工资,还是基本工资问题上,没有精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