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期满,什么情况做医疗鉴定?
2、医疗期满,可不可以直接发调岗通知单,如果员工仍不来工作,是不是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还是非要通知员工做鉴定?
3、医疗鉴定是都有等级吗?
九月季秋 2014-05-15 22:31 回复 赞(0) 1楼
你所提到的问题,依据题目是属于单位员工医疗期满,什么情况做医疗鉴定,这应该不称之为医疗鉴定,正确的说法是: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
1、什么情况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呢?
以国家人社部2014年2月20日发布,4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如果不属于工伤医疗期的,按天津劳资办发关于劳动者医疗期满进行劳动能力(复工)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三条处理。
2、医疗期满后,如果员工已经回原来岗位工作不能胜任才能发调岗通知单。都没看到员工能不能适应原工作以及没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就调岗,这是不行的。劳动合同法40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所以劳动者请病假,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必须先另行安排其他工作,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安排其从事其他工作,应当保留有相应的证据。此外,单位以此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一年发给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而在劳动者构成5-10级伤残的情况下,单位应当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于通知仍不来的,须同时向工伤管理机构申请,并通知规定期限,为超出时间不到的情况留下证据,为企业降低风险。
3、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是有国家标准的《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依据。
以上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个人意见,仅供参考,以实情处理为上。
参考规定:1、关于劳动者医疗期满进行劳动能力(复工)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3、《劳动法》第4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