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公司自离人员,我们以后都将按照旷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解除员工的劳动关系,具体操作如下:
1、以书面形式送达通知书(见附件)给员工,通知其前来办理交接工作以及离职手续;
2、通知的送达都采取快递的形式,将通知书送达;
3、通知书送达地址为《职工登记表》的住址,并保存好回执;
4、送达日期,以签收日期为准;
5、若员工不签收,或邮寄信被退回,都需完好保留邮寄信,如有争议发生,需至开庭时当仲裁员的面打开邮寄 信,以证明公司履行了通知义务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愿。
6、每月在公告栏公布自离人员名单,并按公司制度解除其劳动关系。
请问以上操作有没什么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