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_1340844262 2014-05-27 08:25 回复 赞(0) 5楼
闪灵 2014-05-26 14:08 回复 赞(0) 2楼
人资管理的基本制度 无论是考勤还是请休假制度中都应对楼主所表述的情况有所规定。
比如说旷工的界定,未按规定考勤算旷工、未向直接上级请假或得到上级的批准(书面)视为旷工。
连续旷工X天则视为自动离职或月旷工X天,季度旷工X天,年度旷工X天则视为重大违纪并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首先应按照劳动合同中对方所留下的地址发通知函,通知其于X月X日前到岗上班,如不上班则视为自动离职,将无条件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挂号信或EMS,有对方签收或拒收凭证,到岗日期可计算为一星期——挂号信或EMS到达对方地址,对方接收后乘车返岗时间)。
其次待通知函所约定时间到期时再发一封函,通知其劳动关系解除。
再次在公司的公示栏予以通告,因为什么原因该员工离职并拍照存档。
最后赶紧建立、修改相关制度并予以全公司培训!
一点浅见,抛砖引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