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返聘的员工法定节假日享受吗,法定假期加班是按照三倍工资核算吗?
2.返聘员工如果在工作期间发生了工伤,公司该如何应对呢,是需要公司赔偿吗?
或者在签订返聘劳务关系之前说明员工发生工伤问题皆和公司没关系呢?
齐涛 2014-05-28 08:52 回复 赞(0) 1楼
回复一: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是适用于法定劳动者的,退休返聘人员不在此之列。退休返聘人员与单位是劳务关系,是否支付三倍工资是双方协商的结果。
回复二:退休返聘人员不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调整,所以工作期间受到伤害后,其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要求单位予以赔偿。签订协议约定发生工伤问题与单位无关系也是无效的。建议退休返聘人员入职时由一方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给予一定的保障。另外,聘用退休返聘人员一般看中的是他的经验和经历,而并非使用他们的体力劳动,建议有危险性的工作尽量少安排他们参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