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和员工不续签,经济补偿金和失业金的规定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上我有盲点,想像大家请教
夏榆 2014-05-29 12:08 回复 赞(0) 2楼
劳动合同法到期不在续签,称为合同终止。分为员工不续签和公司不续签两种:
①员工不同意续签的,办理离职手续即可;无法申领失业金;
②公司不同意续签的(公司不得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迫使员工提出不续签),需要根据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员工如果需要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领取失业金。
相关法条: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