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新的公司入职了三个多月,从事人资方面的工作,由于实际发放工资与约定工资不符,所以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公司目前只针对办理社保的员工签合同,很多员工都未签)。由于工资问题,现在打算辞职,但公司老板以工作交接为原因一直拖着(确实也不好找到合适的人),并且工资也不给。想申请劳动仲裁,但觉得本身是做这个的,这样做会不会有违职业道德,请求各位牛人给予指点,小弟在此叩谢各位!!
之前没有说清楚,补充一下,现在的这家企业拥有350多名员工,原来是一位经理加两名人资和一名行政文员组成的人资行政部,在我入职半个月左右经理和另一名人资都相继离职了,现在就剩下我自己负责整个人资相关的事务,工作量增加了很多,我明白现在我要是离职的话,肯定会给公司带来很大的影响。但已经坚持一个多月了,我并没有要求加工资,可约定工资不给我,说实话让我很不平衡。老板的态度也很让我心寒,所以才打算离职的。目前很困惑,是该继续坚持还是一走了之,求给点建议,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