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ndyzhang88 2014-06-09 10:21 回复 赞(0) 4楼
半神赎罪 2014-06-09 10:16 回复 赞(0) 3楼
几个建议,从流程上规避这些问题:
1、规定每月必须达到多少天出勤(有考勤记录为准),比如20天或者其他天数,事假、病假、年假等等本身就没有考勤记录只有请******明,当然遇过年过节还要是把法定节假日算进去;
2、年假、加班这些不予抵扣之前产生的事假、病假;年假尽量规定一次休完,不要拆借,并且未休完不累计到第二年;加班安排调休尽可能不要累计,可规定每月、每季度必须调休完或者补贴加班费;
3、规定禁止请病假、年假、调休等配合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连着一周或者更长这样的休息方法,如果确实要请假,一律按事假来请,同时必须提供病假、年假、调休等证明,否则一律不准假;
4、年休是带薪的,肯定要算出勤的,本身就是公司根据员工工作年限给与的奖励性假期,是在其对公司有所表现的基础上体现的,1天可以的,如果超过3天可以要求填单后找总经理签字批准,注明是否算全勤标准,把问题交给老总那去(前提是制度不明确的时候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