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已经签订无固定劳动关系,但长期空岗。
如其不办理离职手续,
1、想知道以什么理由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因是无固定劳动关系,公司需不需要给补偿金?
3、请告知相关的具体劳动法规条款
4、是否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都需要给补偿金?
谢谢。
koalayouyou 2014-05-20 11:45 回复 赞(0) 1楼
按劳动合同法36条可协商解除,需支付补偿金;
按劳动合同法39条可做违纪解除,前提是单位要有相关的规章制度,无需支付补偿金。
支付补偿金与签订劳动合同的类型无关系。除合同法39条的情况外,其他情况下解除都需要支付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