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2月份入司的员工,6月底口头提出离职,至今未到公司报道,也未办理书面离职手续,今天他父亲到公司才知道,他和之前的公司有发生经济纠纷,目前被公安分局扣押。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求指导!
李继超 2014-07-08 22:12 回复 赞(0) 3楼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an lanM-SH5-�W'ont-size:10.5pt;
font-family:"Verdana","sans-serif";color:#454545'>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看看符合哪条,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不想做坏人 2014-07-08 17:56 回复 赞(0) 2楼
扣押?这是一个很不专业的词语。******机关限制人的自由只能有以下几种方式: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所以你要搞清楚你所说的扣押到底是属于哪一种?
1、刑事拘留,很严重,该员工触犯刑法了,如果不出意久,他接下来就会被逮捕、公诉、然后坐牢。如果是这样,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款: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2、行政拘留,不算严重,违法治安法的但够不上刑事标准的,采用行政拘留,行政拘最多不得超过15天。如果是这样,那就要看你们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否有相似的规定。比如重大过错啊,员工被拘留期间不能屡行工作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啊。以这些理由辞退也是可以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3、******,这个词最近很火的,这个就是******机关的私刑,可以不通过法官判决而限制人的自由达2年之久(******最高期限为2年)。如果是样,与第二条相同的办法解决。不能屡行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当然,最好是等30天了,他已写了辞职书,公司批准,等到30天后就直接解除劳动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