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in11 2014-07-09 16:21 回复 赞(0) 3楼
首先胡劳动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它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服装费用的代扣争议很大,我以前咨询过很多人,说法都不太一致。
说说我以前公司的做法:我们公司是制造型的企业,普通员工的流失率还是蛮高的,有的一两天都走了,工资还不够工装钱,有一段时间要求员工交还工作服,上班时间短还好,时间长的工装都破了,还回来后更麻烦。后来公司采取了以下方法,看对你们是不是有点帮助:
一、各部门配备备用装,入职三天内不发放工装(前提是三天的工资就够服装费了),先用车间配备的备用装,三天后由车间主任签字领取新工装(这个实行了一段时间后,工装也有丢失,后来就是三天以内着自己衣服,算是试工期吧)。
二、制订工装管理制度,说明工装是属福利项目,免费提供。规定多长时间发放一次;同时做工装折旧期,多长时间内离职要付多少折旧费,多长时间离职不再付折旧费,做成阶梯形式,公司不再回收旧工装,在员工入职的时候进行培训。
很多员工在入职培训时听到这个其实都还是认可的,有些重新入职的员工会主动提出不要新工装,有些员工离职的话会选择在不需要付折旧费后再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