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他乡 2014-07-14 22:48 回复 赞(0) 3楼
这一现象在中国应该是比较普遍的吧,私营老板的法律意识普遍不高,只考虑到自己的成本与利润,不大关心员工的利益,所以在判断这一案例时,应该了解几个问题:一是为什么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口头约定,还是有书面协议?二是老板答应以后补交社保,有无什么记录?大概仅是口头一说吧?三是一年后买了社保签了合同,上一年的不给补了。四是员工被辞退提出补偿,是否超过了时效?
现实中,大多员工得到老板一点点补偿估计就不再追究了,得了点便宜就会走人了,因为大家也不太懂法,所以一般来说,中国老百姓只要有点利益就行了,往往这类事就是私了,较少有什么仲裁的。所以我们回答时,应该了解社会背景,而不是一味告诉别人去打官司啊!看来,我们的HR都有些不接地气了,专业性太强,民生性不足,还是了解一下社会的真实面目吧。
对于个体户的店,如果真发生了一起员工被辞退,提出补偿,我看也就是给员工加一个月工资或更少一个钱数,打发走人了。如果真是走正规的程序,应该补偿一年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从员工起诉时倒推12个月为追诉期限,实则有几个月就是几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