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季秋 2014-07-22 10:39 回复 赞(0) 2楼
国家现在实行的工时制度根据《劳动法》、《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有五种:1、标准工时制;2、缩短工时制;3、不定时工作制;4、综合计算工时制;5、延长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是指工作日不超过8小时,工作周不超过40小时。它是一般职工在正常情况下普遍适用的工时制度。适用的条件为常规工作环境下的一般工种或工作岗位。实行计件工作的,应按标准工作日(周)的工时长度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2、 缩短工时制:是指少于标准工作日长度(七小时、六小时或五小时等)的一种工时制度。
3、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工作日的起点、终点及连续性不固定的工时制度。具体的适用范围包括:无法用标准工时衡量工作的人员;工作性质特殊,机动作业的人员;其他不适合定时工作的人员。
4、综合计算工时制:是一种根据实际情况,分别采用以周、月、季或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其适用范围包括:需连续作业的工作;受自然条件或季节限制的工作;其他适合综合计算工时的工作。
5、延长工作时间:是指超过标准工作时间的规定而工作的时间,即平常说的加班加点。分为限制延长工作时间和允许延长工作时间两种。
根据以上工时制度,结合单位的实际进行工时制度的申报吧。综合工时制是必须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批准,并备案的。至于工资的计算方法,枫JM同学已经讲得很全面了,请按提出的方法选取实施。
枫JM 2014-07-22 10:20 回复 赞(0) 1楼
综合工作制必须向当地上级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申请批准后方可实施。
如果获得批准可以适用综合工作制,工作时间确定是做一休一的,因为综合工作时间没有超过法定标准平常可以不计提加班费,但是法定节假日必须按照国家标准支付300%的加班费。
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及工时计算方法
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及工时计算方法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工作日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年-104天/年(休息日)-11天/年(法定休假日)=250天/年季工作日:250天/年÷4季=62.5天月工作日:250天/年÷12月=20.83天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