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和员工约定专项培训协议导致费用产生的分歧,我实终有两点不太清楚,第一点:牵扯到的专项培训费用,如果说员工违反了,专项培训费用要达到多少才能让员工赔呢,我看了劳动合同说是要达到一定数额才叫专项培训协议,一般的培训是不能订立这个协议的,是这样的吗?
第二点:专项培训协议与一般的培训该怎样区分呢?求详解。谢谢!!
九月季秋 2014-07-24 16:59 回复 赞(0) 3楼
1、专项培训可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协议并约定服务年限。一般培训属于是公司正常职能培训,不能订立协议和约定费用及服务期限。专项培训之前,可以跟员工协商签定培训协议和服务期限,培训后没达到服务期限离开公司的算是违约,需要支付单位违约金, 对于违约金具体计算方法为:
退还费=甲方资助费用*(应服务年限-已服务年限)/应服务年限;
违约金=5000元/年(人民币)*(应服务年限-已服务年限)。
2、专项培训是企业针对某个生产流程需要改进或增加生产某种生产线等等,进行的外派培训或请高级工程师、讲师到公司进行的针对性培训,培训费用的计算应该是参加培训的员工来平均分摊,应该按照市场的平均价格来计算的。不能按照你企业所花费的费用来计算的,因为这样的有失公平的。而一般培训是公司自己进入的寻常培训。以上为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延伸阅读:《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