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属于民营企业,但是最近老板总是想管理员工档案,但是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条例,民营企业是没有权利管人事档案的。
我现在想请教各位前辈,
1.能不能把跨地区的人员的人事档案掉到北京人才交流中心呢,如何可以的话,公司应该如何做呢?
2.北京人才交流中心有哪些呢?
胖猫 2014-11-25 21:32 回复 赞(0) 2楼
你可以去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机构设立公司集体存档账户,他们可以代管。北京的话,可以去各区的人才中心,也可以去四达、国际人才、中智这种人事代理机构。
你所谓跨地区,其实是非京户口的员工档案吧?这个你需要问一下了,我不太清楚现在是如何操作的,之前的操作办法是:首先,员工的档案需要存在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中心,然后,北京的公司给档案代理机构要求调档,代理机构开具调函,员工回原籍人才机构办理调档手续,回代理机构,确认档案内无缺件少件,接收。
另外,如果是非京户员工存档,如果一旦与贵司解除了劳动关系,下一个用人单位又在北京没有设立集体存档账户,则他的档案要转回原籍,北京现在好像不能给非京户的人员提供个人存档服务。必须都是存在公司的集体户中。
还有就是非京户人员的身份性质必须是干部或者技术工人,不能是待业这种。应届毕业生的话好像是不能这样干,得先让毕业生自己把身份转换过来,再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