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里员工有交社保的和不交社保的,但是纸质的合同是每个人都签的,但是都没有给员工一份。
人事的操作是:交社保的就给他网上办录用,自然就自动交社保了;
自愿不交社保的人就不办网上录用,没给交社保。
请问
1.不交人保的人(没办录用)他们的合同是有效合同吗?他们能以没签订合同去告公司吗?
2.签好合同不发员工一份,对吗?
yinyanqi87 2014-11-28 17:09 回复 赞(0) 4楼
合同是否有效?
交没交社保不是是影响劳动合同是否为有效合同的决定性因素,决定是否有效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1、主体是否适格;2、是否符合意思自治,即劳资双方是否协商一致;3、是否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果符合以上条件,双方签字盖章,合同即生效,即使合同中存在约定自愿放弃缴纳社保条款的,也是该条款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合同的整体效力,故不能以未签合同主张双倍工资,不过其当然可以举报企业要求补缴社保。
签好的合同不发给员工,当然不对,估计你们也是考虑员工拿到合同对公司不利,但反而会引起更大的麻烦,比如社保局投诉举报,还有人会以未签合同为由主张双倍工资,当然这种诉求一般不会得到支持,但也很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