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林泉 2014-12-30 09:10 回复 赞(0) 1楼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奉告您,在处理事情之前多去看一些法规。
1、您的这个事情,已经认定为工伤,为何不可报?是否有追查过原因?
2、八级伤残赔付,参照下边内容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7个月】
3、民事赔付标准,还有许多计算方式,如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些费事算下来绝对不低于10万了的。你这样才协商7万,明显的自己吃哑巴亏了。
4、已经协商下来的,只能追回民事部分。已经结案了,就很难翻身。
5、多余部分,如果企业比较慈善的话,就企业垫付一半,个人出一半吧。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更多信息还是咨询专业的律师比较好。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14-12-30 12:42 回复 赞(0) 2楼
第三方侵权赔偿与工伤保险赔偿是不冲突的,除了实际发生费用,如医疗费、交通费等,其他项目是可以双赔的,即无论侵权方是否进行了赔偿,工伤保险都是要赔偿的。
还是与社保局协商,如果他们坚决不予赔偿的话,让他们出不予赔偿的手续,可以走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
公司垫付医疗费,可以从工伤保险赔偿中扣除或是向第三方追偿,属于债权转移,其实保险或是第三方直接将赔偿支付给员工的话,公司可以找员工支付公司垫付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