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越彬 2014-12-30 09:11 回复 赞(0) 2楼
三步走:一、搜集不能胜任工作的证据(员工签名的意见、违反岗位职责的指正、其个人的检讨书、录音、视频、约谈记录等),先进行约谈沟通,劝其改正。
二、拒不改正的或没有效果的,进行单独培训,做好证据的收集(书面的培训通知、签收记录、培训签到表等),做好第二轮的证据收集,(培训效果跟踪表、员工满意度调查、胜任力评估、违纪纪律、处罚记录等)。
三、还不改正的,提前30天书面辞退通知,一般员工反应是主动离职或自离,特别激烈的应做好准备。
以上是劳动法规定的,合理合法的不负任何责任做法。不合理做法很多,可协商、可劝退、可小动作、可排挤等等,一切以迫使其主动离职为前提,最好不要让对方留有证据。(我咋这么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