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15-01-12 09:44 回复 赞(0) 3楼
劳动合同法为企业设置的义务和负担,对于目前国内企业的经营现状确实是有点超前,即目前国内企业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公积金等方面的负担很重,导致企业尤其是产品附加值不高的企业,经营比较困难。
但是,法律规定了,企业就该依法办事,对于裁员企业可以劝退的方式免于支付补偿金,如果员工不接受劝退,不主动办理离职,企业最终支付补偿金是避免不了的,如果强行解除,可能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支付赔偿金。
社保的问题,是必须缴纳的,如果企业效益很差,和社保局协商下,看能不能缓缴,强行不交的话,员工仲裁,企业是一定会输的。
任何企业都有经营的好或不好的时候,效益差是否到了亏损、甚至破产的地步,是否采取了可行性变更,单纯减员是不能摆脱困境的,遵纪守法是每一个人、每个企业的责任,现在国内的企业,尤其是小的民企,这种意识太差了,也是违法成本太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