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秋天使 2015-01-28 17:13 回复 赞(0) 3楼
对于员工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记大过处理,勒令其将多报销的款项及时退回,处以500-800元的罚款,旷工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如果发现其隐瞒再次按照旷工处罚并附加违反公司规定罚金500-800元,若发现下次予以严重违纪开除处理。先和领导提一下这个建议,看看领导的意见,如果同意就再找员工谈一下,公司按照规定做出双重处罚,他本人在公司的形象也会受损,公司也不会对其再重用,如果他主动离职,公司按规定收回多报款和旷工工资,不会另行再做处罚,他悄然走即可,公司同样也不会给予赔付。看看员工什么态度,一般情况下他也会有所顾虑的,选择安然离开便好,如果继续坚持公司可以采取上述措施,再用零落孤立的战术(不安排任何工作,让其孤立,击溃心理防线)让员工主动离职。公司方面制定员工出差审批报销制度,严化考勤奖惩制度,员工出差需经上级领导审批,报销需用发票,票据,出差期间可以跟踪考勤,比如电联客户咨询或者是gps手机定位,发现不属实情况严惩,一次记过警告,两次开除,绝不姑息,
安静的紫茗 2015-01-28 16:34 回复 赞(0) 2楼
1.先说员工旷工的事情。旷工对公司来讲是属于严重违纪的行为,未经允许就不到岗工作,这决不能容忍。但是,对旷工的行为公司一定要有一定的规章制度来界定,即多少天旷工会采用什么样的触发方式,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不能一事一议。
2.再说虚假报销。如果说旷工是态度问题,虚假报销就是品德问题。同旷工一样,应有相应的报销制度来进行明确规定。
将员工旷工和虚假报销的行为列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的行为,并规定“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劳动关系”,这样才能一气呵成。
3.加强监管。售后人员的机票,酒店等,由公司统一采购,餐费采用限额制报销,并先有员工垫付,如发现问题,就不予以报销。
4.楼主说的员工,其在上述两方面都做的差强人意,但如果公司强行辞退,但又无制度规定,也只能按照劳动合同法给予补偿。因此,建议楼主立即联合财务部门,就报销规定,考勤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将虚假报销和旷工明确进行规定。同时,和老板说清楚利弊,如果必须辞退,将要承担补偿金;如果肯在制度施行后,给予一定的时间来继续观察员工行为,如一经发现可按照制度解聘,无需赔偿,让老板来衡量下。
5.另,关于制度的话,最好有几天的公示,如果有工会还需经过相应的征询意见、召开会议等环节通过制度才可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