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15-02-04 11:17 回复 赞(0) 1楼
经济下行,尤其是钢铁、煤炭、能源、地产不景气,加之民间资本运行混乱,监管失位等因素,停业、裁员、注销、破产的企业比比皆是,如何维护员工利益,已经是社会问题。
如果公司真的走破产清算程序,员工到清算组说明情况,要求优先支付工资及补偿金就可以了。但是担心的是他不进行破产清算,而是秘密转移资产、歇业、甚至放任不管状态,到时员工的工资、补偿就没有着落了,而且如果没有人后续运营,员工开具离职证明、转移社保都会困难,目前,国家对这种情况也很无奈,如果真发生了,员工就集体找地方政府,要求他们协调解决吧。
中层管理者内部借资款,不知道你们公司是使用什么方式操作的,是员工与公司借贷,还是投资,还是参股,如果单纯是借贷的话,这笔债务也要进行破产清算公司债务之列,员工要及时向破产清算组申报,但是遗憾的是这笔债务没有优先受偿权,只能等待清算后清算组偿付,很可能得不到多少钱。
之前还看到过也是内部借款的案子,他们使用了一个小额贷款公司作为运营公司,而且是入股形式,这样的话就麻烦了,因为涉及的是股权,而不是工资,也不是常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