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连锁公司总部的HR,随着市场经营的扩大,发展了越来越多的加盟店,目前加盟店的分支机构负责人或法人是公司总部老板的名字,请问,公司总部需要和下属加盟店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日常的管理如何做到?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15-02-12 09:56 回复 赞(0) 1楼
加盟店、直营店还是合作店面,只是运用方式不同,从法律上,只有总公司、分公司之分。
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有权在总公司经营范围内对外经营,也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与分公司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
而加盟店与直营店的不同,是他的运用模式,加盟店只是利用总公司的资源对外经营,但基本是自负盈亏的,对于社保与劳动关系也应该是由加盟店老板自己负责,总部应当与加盟店老板在加盟合同中约定清楚双方在此问题上的责任。
当然,如果总部想保证加盟店的产品、服务品质,以保证品牌价值,可以对加盟店员工进行直接管理或有效约束。
关于你的问题,员工是与总部还是加盟店签订劳动合同,要看你们的管理体系,是总部统一人事管理,还是加盟店的人事权全部由加盟店自行负责,包括在哪里缴纳社保,由哪个账户支付工资,都应该有整套的方案。
其实总部与加盟店是同一法人,法律关系是绑定在一起的,对外一起承担责任,只是内部结算时,依据你们的加盟协议来确定双方权利义务。
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 2015-02-12 11:44